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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縣立大溪國中八十八學年度『資源回收室彩繪比賽』辦法
一、
目的:
1、透過環保藝文活動的競賽,了解廢物利用的好處,並了解資源回收對地球環境保護的意義。
2、藉此活動培養學生的創造力及對藝術的興趣。
3、藉此活動使學生了解垃圾分類、資源回收除了消極回收,還可積極點綴生活,並因此而學會
愛護物力、珍惜物力的習慣與做法。
二、比賽項目:共分環保工藝品、環保標語、環保標章等三項。
三、對象:參加對象為本校全體學生,一、二年級每項比賽每班至少推派一人參加,每一項比賽不限
人數,三年級則為自由報名。
四、各項比賽細節:
(一)、環保工藝品:
1、以廢棄物製成裝飾品或實用品。
2、評分標準:創意、技巧、堅固、實用性、美感等。
(二)、環保標章:
1、
以環保概念為主,題材不拘、材料不拘、成品尺寸不拘。
2、
評分標準:環保概念、創意、技巧、整體感、配色等。
(三)、環保標語:
1、
以環保為主題,材料、尺寸、字數不拘。
2、
評分標準:環保概念、創意、技巧、整體感。
五、比賽時間:
即日起至十一月二十五日,十一月二十五日交至訓導處。
六、評審:十一月二十五日評分數,評審將延請美術老師評分。
七、獎勵:
1、前三名及佳作頒發獎狀。
2、第一名記小功一支、第二名記嘉獎二支、第三名記嘉獎一支。
八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