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
擬定教務處短、中、長程發展計畫,並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新課程實施之準備。
2.
彙編全校行事曆及學校課程計畫事項。
3.
組織及推行課程發展委員會,策劃及督導 各領域課程小組及教學環境佈置,提升教學效能,研發校本與特色課程。
4.
策劃及督導教學情形與學生活動學習成果及視導各班教學計畫。
5.
擬定教師職務及教師補缺計畫,及教師任課時數表之核定。
6.
整編及執行教務經費預算及彙報各項教務業務統計資料事項。
7.
按課程標準與教師專長進行配課,落實常態編班與教學正常化,提供學生適性教育, 實踐教育理想與公義。
8.
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,展現教師專業形象,實踐專業倫理,形塑教師文化。
9.
辦理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計畫,透過社群合作與對話,建立共同願景與目標,提升學生的學習成效。
10.
辦理補救計畫,透過小班制適性化教學, 協助學習弱勢學生札穩學習基礎,提升競爭力,落實教育機會均等。
11.
督導教學情形與學生學習成果。
12.
重視五育均衡發展,提昇學習氣氛策劃及 督導各項學藝與學生學習活動。
13.
規畫九年級升學輔導、評量及複習計畫。
14.
策劃及執行招生計畫。
15.
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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